大全集团诉温州大全公司商标侵权案一审胜诉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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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营销人员的举报,法务部获悉温州市大全电气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网站、厂门头、厂房外墙、宣传册等广告宣传中突出使用“大全”、“大全电气有限公司”的字样,此行为涉嫌侵犯了集团“大全”商标的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在获取并固定了有关证据后,法务部组织力量果断向法院提起诉讼。


近日,镇江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温州大全公司规范使用企业名称、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大全集团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等12万元。该案的启动并一审胜诉,是贯彻集团领导关于“通过依法维权,树立典型案例”指示的具体行动。


已超过10000+家企业正在使用大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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