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非常重视您的个人隐私,当您访问我们的网站时,请同意使用所有cookie。有关个人数据处理的更多信息可访问《隐私政策》

父债子偿 并非天经地义

2022-08-02

分享

“父债子偿,天经地义”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听到的一句话。在部分人的观念里,父母无能力偿还所欠债务时,理应由其子女代为偿还。那么,从法律角度看,父债子偿,是否真的天经地义?

王某于2019年1月向张某借款50万元用于小卖部经营,约定于2020年1月前还清。但到期后王某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联系王某之子王某某,要求其代为还款,但遭王某某拒绝。王某某认为其无义务为其父亲偿还债务。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王某父子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出借人向借款人支付借款后,借款人应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本案中,王某向张某借款50万元,应于2020年1月前还清。王某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应对该笔借款承担清偿责任。因无证据证明此借款是王某用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故此借款应认定为王某的个人债务,其子王某某不应承担偿还责任。

从上述案例可看出,父债不必子偿。当然,债务人的子女在继承了债务人财产的情形下,对债务人的债务应承担有限清偿责任。《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子女需偿还自己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部分,对于超出遗产的部分,除非子女自愿,否则可以不用偿还。另外,如果父母的借款是用于家庭成员的共同生活或者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父母因此负债的,子女也要承担清偿债务的义务。

综上,“父债子偿”只是民间的一种说法,法律上并没有规定。除了特定情形下“父债”应由“子偿”,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胁迫债务人子女替“父”偿债或做出承诺。现实生活中,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也有很多子女选择替父母偿还债务。“父债子还”虽然不再属于法定义务,但确实属于道德义行。

download.jpg download.jpg
已超过10000+家企业正在使用大全产品

公司始终保持旺盛的创新活力,站在行业前沿,引领行业进步,用先进的技术和产品、实现节能、环保、提质、降耗的目标,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持续做出贡献